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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法律顾问选聘公告

时间:2024-03-12浏览:

一、评选申报要求

  (一)基础申报要求

  1.律师事务所要求

  (1)律师事务所经司法部门批准依法设立且注册时间10年以上;(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需具有南京本地化服务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不少于30名;(提供江苏省司法厅官方网站截图)

  (4)律师事务所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的荣誉奖项;

  (5)律师事务所近三年向不少于三家的行政机关、国有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

  (6)律师事务所曾代理过的案件入选为全国或者省级法院年度优秀及典型案例。(提供判决书复印件及相应网站截图)

  2.负责律师要求

  (1)指派的团队成员不得少于4名执业律师,其中2名律师执业年限不得低于2年;(提供指派律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指派的团队成员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的荣誉奖项;

  (3)团队中以一位成员为主(该名成员的执业年限不得低于2年);该名成员进行每周一次(半天)的驻点值班服务,特殊情况下可以轮换团队中的另一位成员;

  (4)团队所有成员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业协会处分。

  

  (二)服务方案

  1.律师事务所拟指派负责律师及律师团队配备情况;

  2.法律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应急响应;诉讼、仲裁代理;法务培训等);

  3.服务期限内及届满后,可提供的增值服务承诺;

  4.顾问单位重大紧急事件的服务应急方案;

  5.服务方案还需提供以下承诺:

  (1)为顾问单位的日常运行管理、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对顾问单位的重大项目、“三重一大”决策提供全程法律咨询以及法律风险评估,必要时出具正式法律意见书。

  (2)参与顾问单位重大决策的研究论证和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3)协助顾问单位起草、修改、审查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各类合同、协议、公告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书。

  (4)参与顾问单位重大涉诉案件的研究讨论。

  (5)受顾问单位委托,代理顾问单位参与相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处理,并承诺一定的收费折扣。

  (6)受顾问单位委托,参加重大项目的谈判、合同和协议的签订、审查等工作。

  (7)定期派律师在顾问单位提供法律咨询。

  (8)办理顾问单位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对以上服务方案各项要求的响应,影响本次选聘的评分。

  (三)负责律师及服务团队律师能力及业绩要求

  1.负责律师及服务团队律师教育背景、从业经历、获奖荣誉等综合能力;

  2.负责律师及服务团队律师为南京市属或以上国资平台服务业绩;

  3.负责律师及服务团队律师参与重大、疑难法律工作业绩;

  4.负责律师及服务团队律师近二年工作实绩,包括企业风险管理、企业合规、诉讼案例等。对以上能力及业绩要求,必须提供负责律师及服务团队律师本人的工作实绩材料。材料提供是否真实、详尽,是否负责律师及服务团队律师本人实绩,影响本次评选的评分。

  

二、报价

  服务参考价不高于¥ 90000元  (大写:  玖万元整  )。

  

三、评选文件

  (一)文件目录

  1.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3.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思路、整体服务方案、服务响应措施、质量保证措施、服务承诺、增值服务、服务重点等。

  4.律所及律师介绍、业绩表及相关荣誉等;

  5.报价函;

  6.投标人认为需要携带的其他材料。

  (二)文件封装

  1.参评文件一律采用 A4 纸印制,一式两份。

  2.报价文件必须单独密封封装。其余文件可不密封,并按前述要求编写目录、顺序装订。

  报价函未单独密封的,或未与其余文件分开递交,或比选文件中出现报价内容的均丧失本次评选资格;未按顺序装订评选资料的,影响评分。

  

四、其他事项

  1.参与选聘的服务机构必须对比选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

  2.南京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将组织专项评审,确定1家中选机构。

  评审结束后,将通知中选单位,未获通知者为未中选。

  3.南京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有权要求参加选聘的律师事务所和负责律师就申报材料做进一步说明,并保留现场问答和议价的权利。

  4.参与本次评选的律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不得将本次评选的有关资料对外泄露。

  5.本次选聘采用综合评分方法,其中服务方案占30%,负责律师能力和业绩占30%,报价占40%。

  6.如申报不足三家,南京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竞争性谈判等其他评选方式确定中选单位或重新组织选聘。

  

五、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

   2024 年 3 月 14 日至 2024 年 3 月 20 日,请申报单位于此时间内将申报材料送至(或邮寄)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9号科技创新综合体B区B1栋13层

  联系人:施盛华

  联系电话:1381404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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